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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躲?以为是领导组织兄弟单位餐聚研究案件,实则他们都是犯罪分子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最近,北京一女年轻未婚法官一审裁判徇私枉法罪的判决及律师辩护词引发了不少的热议(详见《被领导拉下水的女法官,独立办案才俩月!》一文),大多人认为其是因为涉世未深,基于对领导、公职司法同行的信任,出于服从出具了裁判,出于情面给予了“关照”,结果自己锒铛入狱,折了自己的人生。

有网友留言,从已知的法律文章看,女法官不过就是审判的“前台”,真正决策者的庭长,究竟被追究了没有?很多人也疑问,仅看到女法官被判刑,其他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公开资料显示,这是一起扫黑除恶中揪出了旧案,能够查的,被判追究责任的,不包括社会人员,仅公检法就有七人。女法官被判刑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提到的,其审理案件中,被自己上司刑庭庭长参加的公检法人员参与的饭局,参加人员悉数被判。

女法官宋婕及于术文的一审供述中,共同还原了一个可能没出事有司人员看来很平常,出了事之后就是证据的饭局:2015年8、9月间,高雄故意伤害案领导分配给宋婕审理后,时任助理审判员刚三个月的她,被自己的直接上司时任刑庭庭长于术文(后任延庆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带着参加了一个饭局。“赵琳飞(时任延庆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扫黑办副主任)组织了一次饭局,有检察院的赵春雨(延庆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公诉人)、贺玉宽(延庆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等,还有两个社会上的人。饭桌上,赵琳飞说有个案子请大家帮忙,于术文说把案子交给其承办,吃饭时有个公安办案的人问其高雄案中其他人找不到怎么办,其说写几个工作说明放卷里。有个'小低个'问其受害人轻伤二级并且赔偿了30万,一般判多久,其说大概一年左右,'小低个'又问十个月行不行,其说也行。其还说最好有谅解书,从轻力度比较大。”。“是焦德全结的账”。



推杯换盏,其乐融融,当时参加饭局的人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一起刑事案件负责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公家法承办人、领导齐集一堂,在当地可以完全操控整个案件走向和结果的“集体研究”案件,日后会集体被抓,会因为这个案件全部锒铛入狱,成为自己人生的转折点。


2021年4月14日,北京昌平法院对被告人延庆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审判委员会原委员于术文,延庆法院刑事审判庭原二级法官宋婕,延庆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贺玉宽,延庆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四级高级检察官赵春雨,延庆公安分局延庆派出所原二级高级警长程瑞清,延庆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原副支队长韩庆林等6名政法干警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6人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分别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以一罪或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判处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饭局的组织者,赵琳飞,202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3刑初152号一审刑事判决书,以行贿罪、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3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20)京刑终164号刑 事 裁 定 书驳回了其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裁判文书网上有该二审刑事裁定书)。


饭局的结账者,焦德全,202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焦德全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至2019年间,焦德全、焦海鹏在北京市延庆区先后纠集多人,......逐步形成了人数众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职责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拉拢、腐蚀延庆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北京市延庆地区土方工程等施工领域;通过采取安排组织成员担任村干部,或提供贿选资金等手段,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最终,北京三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聚众斗殴罪等8项罪名分别判处焦德全、焦海鹏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可能女法官不知道是,饭局的组织者赵琳飞,带其参加的饭局的于术文,从一开始就知道高雄故意伤害案其他同案犯、幕后的指使者,他们之间及与焦德全早就结成了盘根错节、利益交融的共同体。

2015年春末夏初的一天晚上,焦德全跟其说张艳超的小弟高雄把王欧了,如果高雄案件到法院,希望轻判。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赵琳飞也跟其打了招呼,说高雄的案子跟检察院说好了,有自首、有赔偿,按照简易程序移过去。


2016年至2018年,赵琳飞在担任延庆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期间,以为侯某筹措经营资金为由,非法收受焦德全等人给予的现金共计40万元,为焦德全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高雄故意伤害案,不过是赵琳飞为焦德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之一。

再之前的2011年,赵琳飞向时任延庆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于术文请托,为其在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2011年度领导干部竞争选拨面试工作中谋取竞争优势,后焦德全给予于术文现金5万元。

这仅仅是公开法律文书中查明的以上人员的利益关系,但从案发之后就告诉法院刑庭庭长谁作的案看,关系何止一件刑案的勾兑?有人留言说,女法官当初参加饭局时,就应该一句话不说,事后不收7万元的好处费,就可能避免这场徇私枉法罪的审判。可能吗?在以上的利益共同体下,自从案件分给女法官那天起,这个案件的走向还有她决定的可能吗?要么她退出此案件的审理,就此跟“这伙人”分道扬镳,可换别人审,别人能否抵住“这伙人”的“集体研究”?


记得去年,有一网红的司法人员,还是律师考入的,曾经在公开发表的自媒体文章里大意写到,公检法,本就是一个战壕的,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工作上能照顾的就照顾。文章下,点赞的甚众,不知道,这个女法官,是不是也抱着这个思想认识?抛开她事后收了7万元的好处费不说,即使没收,她没有识别退出这个“圈子”而是积极帮着他们的出谋划策,又能逃脱徇私枉法的审判吗?


家境不好的女法官,年纪轻轻就被毁掉前程的遭遇,很多人报以同情;得罪领导开罪同事逆触关系单位,不是大多数人在眼前利益与少概率将来东窗事发的抉择面前,能事后诸葛亮的知晓利害的。你以为领导是带你出去结交同行,处好关系,你可能不知道的是,他们觊觎的是你手中的公权力,甚至同桌的都是一帮日后的犯罪分子。这就跟法律一样,貌似大家都在违法,可一旦针对某个人查究起来,众人违法并不是个体违法的免职理由。唯有自己的清醒认识,艰难抉择,才是日后心安理得的保障。坚持正义,本就是一件艰难的历程。


有网友留言,国家、法律赋予的公职人员的公权力,不是赋予其利用职权搞个人关系、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在自己以权谋私春风得意四通八达时,有没有想到,那些没有能力通融勾兑的当事人,他们的利益谁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谁来维护?法律人,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绝不是说来听听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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