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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这样的领导这样的案件,女法官在劫难逃,除非......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最近,一则女刑事法官被判徇私枉法罪的一审判决书在法律圈热传,根据一审法院的认定,2015年,刚当上助理审判员两个月的女法官被庭长(已经另案处理)安排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明知该案事实不清、可能遗漏同案犯,仍以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高雄从轻判处,导致幕后的恶势力成员长期未得到查处坐大成势。此外,案件宣判后,庭长给了女法官7万余元的好处费。(详见今天推送的第三条文章)


辩护律师认为,在法官员额改革前、法院审理实行案件审批制的审理该故意伤害案中,从简易程序适用,到案件结果,女法官完全是听命于庭长安排,根本不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刑期为五年),最多算是受贿罪(最高刑期为三年)。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女法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徇私枉法,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女法官有期徒刑四年。

根据介绍,这名女法官,今年才33岁,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至今未婚。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进法院,2015年6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9月份被安排办理的办理涉嫌徇私枉法的故意伤害案。一旦成罪判刑的话,有人说,她刚刚开始的人生就可能就此陨落了,确实让人惋惜。


何以让其从一名法官沦落到罪犯的呢?一审判决书里的,她的本人供述及其直接上司刑庭庭长的证言,大概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2015年9月,故意伤害案到法院前,庭长跟女法官说,有个案子是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赵琳飞打过招呼的,已经赔了被害人30万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交给你办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赵琳飞组织了一次公检法人员集体参与饭局,有检察院的公诉人赵某等,还有两个社会上的人,集体研究这个故意伤害案如何办理,大家集体研讨案件如何“轻判”,女法官也给出了“建议”。


具体案件审理中,女法官也发现了问题,一是同案犯没有找到,二是故意伤害的理由没有查清,三是赔偿协议的出资人很可能就是故意伤害案的主谋,可公安根本没有侦查。女法官就这些问题向庭长汇报,庭长说,不要让公安补充侦查,案件就判到案的被告人就行了。女法官的判决拟稿是判一年,庭长说判十个月,最后就按庭长的意思判了,庭长审批通过了判决书。



此番扫黑除恶,东窗事发才知道,女法官的上司刑庭庭长,跟这起故意伤害案的黑恶势力主谋常年利益往来,早就知道谁是主谋,跟业已被判刑的、当时出席饭局负责案件侦查起诉的公安检察人员也是常年利益往来。


辩护律师将女法官涉案归结于,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涉世未深,基于对于领导的信任和服从领导的安排,才导致遗漏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疑点,又是根据领导的命令才出具了署名自己的判决书,因为不构成徇私枉法罪。


这个案件诸多法律人参与了讨论,大多数人对女法官的遭遇深表同情,也有人认为量刑过重,但认为其不构成徇私枉法并不多,观点最多的是遇人不淑,被领导陷害,应该注意职业防范意识。烟语君想说的是,这个女法官从一开始审理这个案件,已经注定了其徇私枉法的结局,这才是其可悲之处。

很多人认为法官高居审判台,敲响法槌,指挥庭审,判决书署名,就是案件的决策者,其实,尤其是在司法改革前,法官,不过是案件的审理者而已,真正的裁判者是具有法律文书审批签字权的法院领导。领导随时可以将案件调配给符合其心意的法官,可以决定案件的审理程序,更改审批案件的结果,没有领导核稿的判决书,连法院的印章都盖不上。

具体到本案,对于分配到手的案件,庭长带着她出去参加宴会,参加的多是公检法而且是故意伤害案的侦诉人员,大家的话题一致,她是积极参与还是拂袖而去呢?有人说,可以不发言的,不发言,人家问题呢?装哑巴?要么挥袖而去,驳了庭长的面子,轻则调离刑庭,重则落下不服从领导的名声。只要参与了,就是日后徇私的表现。

之后的审理程序变更,发现案件疑点,案卷材料补充,判决刑期更改等等,深谙司法业务的女法官,自己事后也承认存在诸多问题,庭长也承认其提出过异议,可最终还是服从了庭长一伙人的安排,导致了同案犯的漏网,在案犯的轻判。如此这般,法官是案件的裁判者,还是案件的审判的“台前木偶”?


有人会说,女法官应该据理力争,寸步不让,不管是领导命令还是别人游说,法官的上级只有法律;对于因案件组织的饭局不管谁组织的拒不参加,非办案场合对案件保持沉默;对于利害相关方亲自或者托人送的任何东西都概不收取。不过,这么留言的网友最后却承认,当然,这么做的后果是,只能尽可能自保,要想飞黄腾达,在目前情况下估计是百分百没戏。

其实,大家都没有注意一个问题,这个女法官的身份是助理审判员,2015年9月审理的这个故意伤害案,当时正是司法员额制改革的前夕,全国试点地区法院已经考试了员额制改革。在身边人都积极攀附领导、讨好同事的氛围下,作为一个外地人进入法院刚刚被任命法官的她,得罪顶头上司乃至隔壁公司人员的后果是什么?还会有转过年2016年的法官员额制考评通过,连续几年的先进个人吗?

法官,会不会有私心?不入领导“圈子”没有私心的法官,会有什么样的结局,还会当上法官吗?公检法齐聚一堂研究如何让被告人脱罪,如此的氛围下,想在能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女法官在被调查前还是法官,就已经注定了其之前行为日后接受徇私枉法的审判的结局。她能做什么,除非不做法官,可在大难没临头前,又有几人能抵得住诱惑忍心舍得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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