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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性诉讼⑤ | 诉讼后:想让影响力超越个案?方法都在这里了

你们的镇镇 同语 2021-02-04

对于一般案件而言,诉讼结束就是终点。但对“影响性诉讼”来说,诉讼结束却绝不意味着终点,而是新一轮工作的开始。


在这一阶段,我们会接触到一些特别的工具,也会需要一些特殊的技巧。


跟紧我!手把手教你:怎么让影响力超越个案?



【1】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就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效力在规章以下的行政文件,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比如,广州艾滋就业歧视案就直接将终极目标定为改变《广东省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首次在多元性别议题上引入了这一机制。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可见这一制度丰富的发展空间,多元性别影响性诉讼当然也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2】司法建议制度


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在诉讼中碰到某些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时 ,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应当采取某种措施的具体建议。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主动请求法院进行司法建议。


百度案判决书中就写到:“关于姜开成心理咨询师资质不实一事,本院将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其资质进行调查,如存在违规情况,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相比,司法建议制度有着不同的特点:



【3】案例的积累和指导作用


除了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建议,案例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倡导工具。


例如,百度案被选入2016 年《人民法院案例选》,虽然尚未达到较高的参考级别,但其判决思路,包括对“同性恋并非精神疾病”的表述,无疑能对未来的诉讼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诉讼中将它作为资料提交给法院,可以让法官更了解多元性别议题。


即使没有成为指导性案例,多元性别议题案例的积累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断有案例积累、不断在诉讼中主张我们的思路,就有可能撬动司法实践中的固有思维模式,甚至改变法律与政策。



【4】专家学者的研究和倡导


作为我们重要的盟友,专家学者也能在诉讼外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Ta们可以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和研究。刘小楠老师和何霞老师就曾作为跨性别就业歧视案的专家辅助人接受各种媒体采访,说明案件对于推进反就业歧视法的重大意义。


其次,Ta们能对立法活动产生更大的影响,对于立法,专家通常能起到参考、咨询和建议的作用,其实质影响比公民立法参与更为深远。


最后,Ta 们也有机会给带有官方背景的组织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何霞老师在给四川省的各级妇联干部做《依法治国与先进的性别平等观念》的培训时,就纳入了多元性别的内容。



【5】立法参与的支持性材料


有了实际的案例,后续的政策倡导也可以更加有理有据了。


我们可以通过给人大代表寄送建议的方式继续进行议题的倡导,有了案例作为支撑,这样的建议无疑更有依据。如果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寄送建议,说服力可能还会翻倍哦


同时,影响性诉讼所反映出来的制度性问题,会通过媒体报道进入公众视野,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考虑民意。


夏吟兰教授有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论文中,就将同性婚姻登记案作为重要的司法例证,来论述保障同性伴侣权益的意义。



【6】 诉讼后的传播策略


最后需要介绍的,当然就是我们每个阶段都必不可少的传播策略啦!



到这里,关于多元性别影响性诉讼的概念、模式、流程、技巧就全部介绍完了,不知道大家有哪些收获和疑问呢?欢迎在后台或者评论区留言告诉我们!


从下一期开始,我们将详细地介绍一些具体案件,让大家对多元性别影响性诉讼能拥有更贴切、更真实的感受。下期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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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同语出品2019年)

 刘明珂《中国多元性/别影响性诉讼手册》


作者:邹杨

校对:窝窝头

排版:实习生白羊

责任主编:C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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