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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五年内失去两代掌门人,提醒每个家族都要制定紧急预案

薛京律师 薛京律师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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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一、创始人发生意外,家庭与企业面临哪些风险?

1、家族分崩离析,长期陷入企业股权继承纠纷

2、家族成员无法获知财产的具体信息,导致传承财产受损

3、未提前做债务规划,导致继承人承担巨额债务

4、企业突失领军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停滞发展

二、为防意外,家族核心人物发生紧急情况可事先做哪些预案?

1、家庭角度的紧急预案要点

2、企业角度的紧急预案要点


6月1日,大亚圣象(0009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5月31日不幸逝世,年仅44岁。而据《华夏时报》记者从大亚圣象证券事务部门获悉,陈晓龙死于心源性猝死,甚至病发前一刻都还在工作。
企业的灵魂人物、家族掌门人突然辞世,一切来不及准备。

大亚圣象以人造板、地板为主业,1999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大亚圣象的母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亚集团”)创始于1978年,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对于其家族和企业来说,这已经不是其第一次痛失掌门人和家族成员了。
2015年4月28日,大亚集团创始人陈兴康意外摔倒,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由于陈兴康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指定公司接班人,此后引发了两个儿子(长子陈建军、次子陈晓龙)对大亚集团控制权的争夺。兄弟相争甚至导致银行断贷,令公司陷入困境。在争权风波中,两人一度对簿公堂,兄弟阋墙引发外界关注。直至2020年5月大亚圣象董事会召开,陈晓龙连任董事长,兄弟两人才握手言和。
可以说,大亚集团的第一次接班完全没有提前规划与预案,导致二代猝然接班、二子争权。现在二代掌门人陈晓龙离世同样事发突然,不知陈先生生前是否吸取父辈教训,提前对类似突发事件有整体预案?包括灵魂人物突然缺位带来的控制权稳定、家族企业股权和其他财富的身后分配方案、子女接班人选制定及“辅佐”机制......
大亚集团五年内二次因掌门人去世而导致家族企业被动传承,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关注。虽然大亚圣象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正常。但 “领航人”骤然离世,还是给大亚圣象带来了不小的震动。6月1日当天,大亚圣象的股价高位震荡,盘中一度由涨停落至平盘附近,最终收涨7.85%,报15.8元,最新市值约为87亿元。

就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陈晓龙先生是否提前对就公司治理及新接班人人选进行提前安排,我们不得而知。根据天眼查查询的结果显示:虽然陈晓龙先生为大亚圣象的董事长,但仅持股4.6%;其哥哥陈建军持股比例远远高于陈晓龙,为25.72%;大亚圣象的最大股东为大亚集团,持股比例为45.97%,而大亚集团的最大股东为丹阳市意博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建军。因此,无论大亚集团还是大亚圣象,在持股比例上陈晓龙并不占优势。未来,大亚集团及大亚圣象的控制权是否重归老大陈建军,家族成员能否和谐共处,还未可知。

陈晓龙先生正是年富力强、大展宏图的年纪,英年早逝实在让人扼腕叹息。中年企业家属于承上启下、负重前行的一代,无论是面对工作压力、还是频繁的出差、商务活动,都是易产生健康问题的高危人群。薛京律师为很多高净值客户提供服务时,发现很多中年企业家内心的焦虑就是,如果哪一天我不在了,我的家庭、企业、职工怎么办?但是,我们习惯了奔跑,很难停下来静静思考——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是不是有所准备?
一、创始人发生意外,家庭与企业面临哪些风险
近年来,公开报道的企业核心人物发生风险,家族及企业陷入纷争与困顿的案例不断曝光,揭示被动传承,未做规划的风险不能小觑:
1.家族分崩离析,长期陷入企业股权继承纠纷
2013年,云南柏联集团总裁郝琳在法国坠机意外身亡。因其并未提前作任何安排,导致其遗孀刘湘云在与其年近90的父亲就遗产分割、股东资格确认等问题陷入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中。该纠纷涉及大陆、中国香港及英国三地的多起诉讼,涉案标的约200亿。根据相关裁定书显示,本案目前以各方当事人已在案外达成和解,争议纠纷已解决为由,申请了撤诉。但巨额财富没有任何的身后分配安排,浪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司法资源,企业动荡、姻亲反目,是谁也不愿因看到的。
(左为柏联集团总裁郝琳,右为其妻子刘湘云)
2. 家族成员无法获知财产的具体信息,导致传承财产受损
2018年7月4日下午,海航集团网页首页改为灰色,并发布了一则讣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长王健在法国公务考察时意外跌落导致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地时间2018年7月3日不幸离世,享年57岁。在遗产继承方面,因为海航集团规定了所有持股高管在离职或离世时将所持股权捐献给慈航基金会。但王健除股份以外还有大量的资产以房产、股票、投资等形式分布在全球各地,如果财产信息不明的话,这将给其继承人继承遗产带来不小的阻碍。
很多企业家除了股权财富,还持有其他类型的财产,甚至有不为家人所知的资产配置或代持资产,如果没有提前记载清晰的全球财产清单并妥善保存,他的家族成员有可能在他过世后无法发现这些财产,导致传承受损。

3. 未提前做债务规划,导致继承人承担巨额债务
2014年1月2日,小马奔腾实际控制人李明突然去世,其遗孀金燕在诉讼无果后要承担2亿元的夫妻共同债务。2017年6月27日,富贵鸟集团发布公告称,联合创始人林国强先生已于两天前去世。但林国强先生因生前为富贵鸟集团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去世后银行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其子女为了避免背负巨额债务,不得不声明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上述两个案例均是在未做提前规划的情况下,传承财产的时候也传递了债务风险。
4.企业突失领军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停滞发展
2016年10月5日晚,移动医疗企业春雨医生公司的创始人兼CEO张锐因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在北京去世,享年44岁。2016年6月,春雨医生方面表示,公司刚完成12亿元人民币的Pre-IPO融资,正计划分拆上市,但一切因张锐的突然离世而搁浅。此前,据《新京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张锐去世后,春雨医生的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按照A股IPO规定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三年公司才能申请上市。企业领军人的突然去世,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更严重者可能会因为企业长期无法正常运营而导致公司破产。
除了上述法律风险外,未提前做规划还可能导致家族事务无人打理,妻儿生活质量无法保证;继承人无法顺利继承公司股权,公司控制权陷入纷争;家族企业易主,接班人不如意等问题。
二、为防意外,家族核心人物发生紧急情况可事先做哪些预案?

以上风险其实都能防范,不过需要克服傲慢、拖延、侥幸、轻慢的心理,不要认为这些是小概率事件,与我无关。出于对家人幸福的担当与企业治理的责任感,我认为任何一个年富力强的企业家,家族掌门人都应该及时考虑制定自己家族的突发事件预案,这样意外来临才会显得更加从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开始关注突发事件的提前规划与安排,我们为很多企业家提供了家庭与企业在意外事件下如何平稳度过的整体规划,与大家做如下分享:
(一)家庭角度的紧急预案要点
1.财产清单与明细纪录——遗产地图
我们的财产包括股权、房产、理财、存款、对外债权、期权、贵重动产等等,这些资产有可能在境内、有可能在境外分布;有可能自己持有,有可能委托别人代持。很多企业家非常自信,自己的财产甚至连老婆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所以,我强烈建议企业家专门找出一个周末时间,详细列出自己名下的财产明细:股权要包括企业名称、股权比例、分红状况等;房产要详列坐落、房产证并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存款、理财产品、保单详列金融机构、产品名称与金额,并附相关文件;详列所有代持资产并附代持协议、代持人联系方式.......
这类清单可谓是我们的遗产地图。当风险发生时,可以给我们家人最清晰的指引,找到我们的财富所在。这真的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简单但是很重要。
2.对身后财富分配方案早做系统安排,避免纷争
(1)订立预防性遗嘱,减少纠纷
中国人一般忌讳谈论身后事,很多客户知道遗嘱很重要但就是没有执行力落实。我觉得立遗嘱是非常有效的工具,我们不妨把遗嘱的表述替换为身后传承规划,可能更好接受。
不过,遗嘱不是简单的一纸法律文件,为了减少身后因遗嘱效力产生纠纷,在订立遗嘱时建议附上遗嘱订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报告,以此巩固遗嘱效力。
遗嘱的订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家族成员因遗产继承纠纷而产生间隙的可能,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家族企业的内耗。比如,大亚集团创始人陈兴康当初如果早立遗嘱,把公司大部分股权传给某个子女,这种确定的安排可以避免当初沸沸扬扬的兄弟争产风波。
(2)设立家族信托,按心愿传承财富
近几年,高净值人士越来越青睐信托工具来落实财富规划方案,包括债务风险隔离、后代婚姻风险隔离等。比如前述的富贵鸟案例,林国强先生就完全可以在提供担保之前设立家族信托,由其来做委托人,由一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受益人可以写自己的家族成员。因为建立信托后,信托财产便不再是其家族财产,所以既不用偿还债务,也无法强制执行。林国强先生去世后,即使其他遗产被用于偿债,但是信托分配利益的性质不再是遗产,子女可以通过信托继续获得家族财富的传承。当然,信托的设立不能在债务发生之后,否则有避债之嫌,可能导致信托无效。
(3)配置大额保单,个性化传承财富

家族信托对资金规模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没有大规模现金的人,可以考虑人寿保险。
比如说终身寿险,企业家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按投保人的心意指定,可以是妻子、儿女、父母等,顺序和比例都可以灵活约定。这个保单规划安排,意味着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他想保护的人通过领取保险金可以得到直接的利益,而不需要通过漫长的继承诉讼才能获得分配。
3.救急资金的提前安排
我们曾经遇到过企业家过世,娇妻幼子被赶出婆家,连生活费都成问题的情形,更何况打官司请律师的资金来源。继承开始后,如果陷入继承纠纷,往往股权、房产、存款都会陷入保全冻结状态,如何避免因诉讼缠身,导致妻子、儿女因教育费用、生活费用、诉讼费用等陷入困难;或者父母失去养老、医疗的后续来源,也是需要企业家思考的。我建议企业家提前做好身后照顾家人现金流的安排,不要都以个人财产——也就是未来遗产的形式进行安排。
老百姓做法,可以考虑委托一笔资金在亲友处(要看亲友人品与债务状况),作为紧急事件的救急资金来用。我们更推荐规范的做法,比如在家族信托中设立专项分配条款,在委托人去世时分配给特定受益人一笔救急资金。也可以通过人寿保险的架构设计,实现顶梁柱过世,妻子儿女领取大额保险金的现金流安排。

(二)企业角度的紧急预案要点
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家毕生心血的凝集,因此确保企业能正常运行、稳步发展也是企业家紧急事件预案的安排重点:
1.身后股权所有权与控制权传承安排
一旦掌门人过世,意味着企业股权要面临所有权的继承。如果企业家有多个子女,到底是“一碗水端平“,还是大部分股权给到接班人?这是一个非常纠结的问题,也无标准答案。我的建议就是股权的财产性权利,如分红权,可以手心手背都是肉,子女雨露均沾,但是股权的表决权安排一定要谨慎考虑并落实在公司章程、遗嘱上。一旦发生继承,股权的表决权尽量集中在一个子女名下——也就是给予新的接班人绝对的控制权。这样听起来似乎无情,但是一个较优选择,可以避免表决权分散导致家族企业群龙无首或新的接班人缺乏控制权,进而导致治理僵局。
2.“摄政大臣”辅佐少主的机制安排
陈晓龙先生享年只有四十四岁,即使有子女应该也未成年。对于子女不足以有能力接班或没有兴趣接班时,家族掌门人还要考虑身后”托孤“。如何遴选出诸葛亮这样德才兼备的辅佐团队也是一大问题。如果管理权要交给高管团队(包括家族亲属担任的高管团队),还要考虑如何有效激励团队忠诚于家族利益,勤勉经营企业,直到下一代股东成熟到能够真正接班。
客观的讲,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德才兼备、能够长期受激励与约束服务于一个家族利益,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但是,有思考、尝试一定比没有思考,未来直面风险、毫无准备要更明智。
3.提前遴选外部智囊团,平稳过渡公司治理危机
家族企业是家族成员奋斗的结果,一旦掌门人突然辞世,各种利益纠纷往往会集中爆发。与其在发生风险时没有公司治理预案造成公司动荡,不如提前安排好各项工具、机制,同时通过遴选公司独立董事、家族委员会顾问、家族私人财富律师等立场独立的外部专业人士参与到生前预案设立、身后预案执行过程中,保证家族治理、企业治理的平稳过渡,保证家族利益的最大化。
说起来很伤感,有不少企业家在和我聊天时往往透露出一丝寂寞:我现在这么辛苦不是为我自己,是为了我的家人、员工、追随我的管理层、一票兄弟、信任我的投资人......,我希望能够保护他们。
是的,保护“他们”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需要在长夜漫漫,卸下一天的疲劳,还要思考——当风险来临,如何继续保护他们?您,需要一份预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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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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