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越来越多的“境外所得申报提示”,税务局是如何获取你的境外收入信息的?

近日,许多客户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接到了“境外所得申报提示”的站内信,提示客户核对2022、2023年度是否存在获得境外收入,提示内容如下:



一时间,互联网上各种舆论观点扑面而来。有人说“投资美股的收益将从明年起纳入征税范围”,也有人说“在海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所获得的工资也将面临税收征管”...

那么,哪些境外所得需要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又是如何获取个人境外收入信息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所得被视为境外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比如炒美股所得、境外工资薪金、境外公司股息红利、出售境外公司股份、甚至在境外转让境外公司股份等等,均属于境外。以下我们总结了几个常见的需申报境外所得场景,供大家参考:

情形1、收到海外公司的分红
对于持有海外公司的人士,如果当年个人股东有从离岸公司收到分红,这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应按20%税率申报纳税(即便没以分红名义,仅是直接把钱从公司账转到个人账户上了,说不清楚,也可能视作分红纳税)

情形2、未收到境外公司的分红,但境外公司有未分配的利润
对于持有海外公司的人士,即便当年个人股东未收到离岸公司的分红也有可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根据“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规则,对于无合理经营需要,而对离岸壳公司的利润故意不分配或少分配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视同分配并征收20%个税。 

情形3、个人在境外转让离岸公司股权
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七),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南京市的全国首例居民个人境外股权转让案为例。在2009至2010年间,14名中国大陆居民个人股东通过控股的BVI公司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股权转让所得共计18亿港币。BVI公司声明相关所得并没有向居民个人进行分配,税务机关在调查中无法考证境外所得的实际处理情况。直至税务机关通过查阅BVI公司的财务报表,才发现部分股东已将境外所得汇回境内。最终通过进一步问询和调查,税务机关才成功追补剩余股东24,760万元境外所得税款。


情形4、员工出售海外上市的股票
对于持有海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个人,包括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股票的高管员工未来出售股票的所得,要按照财产转让20%税率缴纳个税。这点要注意,尤其是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股票的人士。


情形5、在海外领取工薪奖金
对于受雇于海外公司,在海外工作的人士,只要你仍旧属于国内税收居民,那么你从海外公司领取的报酬归入“因受雇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有境外所得”的情形,所以也应向国内税局申报缴纳个税。但在海外已纳的工资税通常可以抵扣。


2

税务机关如何获取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随着国际间税收信息交换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潮流的掀起、以及境外上市披露愈发严格,人们开始关注境外涉税信息的披露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对跨境财富的整体影响、以及目前跨境财富架构是否能够持续保持其私密性的优势。鉴于此情形,我们将从受益所有人登记规定、CRS和境外上市规则简析涉税信息披露的最新趋势。

1、通过CRS信息交换

CRS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起的一项全球标准,旨在自动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以打击跨国避税行为。CRS要求金融机构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将相关人员的经济行为、境外账户信息及资产配置信息交换至其具有税收居民身份的目标国家。截至2023年4月,已有119个国家(地区)签署实施“标准”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其中,与中国大陆签署交换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共有106个,包括一些热门的境外信托设立地,如新加坡、中国香港以及BVI等国家或地区。***金税四期的信息抓取与数据处理能力持续增强,显著提升了国内税务信息管理的效率,并为中国参与全球税务信息交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离岸公司、离岸信托、海外保单等信息,每年自动换回中国



2、通过税收协定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

中国几乎与所有主要国家/地区和所有避税天堂,都有签署税收协定(其中包含“信息交换”条款)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如有需要,税局可通过协定要求对方配合税务检查或调查,获取想要的税务信息。
事实上,很多跨境追税的大案要案都是通过专项情报交换达成的。 

3、通过避税天堂的经济实质法案

2019年起,多个离岸避税天堂出台了经济实质法案,包括BVI、开曼、百慕大、根西岛、泽西岛等等,

如设立在这些地方的离岸公司无法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只是个壳,用来收款或存钱的),或该地政府没有监控离岸公司是否满足经济实质法,则天堂会直接将公司信息(包括背后持有人、甚至收入和成本信息等)自动交换回中国


4、受益所有人登记新规

2024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披露深度来看,该《管理办法》要求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必须最终穿透至自然人。登记对象涵盖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25%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的自然人,或最终享有超过25%的收益权和表决权的自然人。此外,即使不符合上述股权或权益标准,但能够单独或者联合实际控制备案主体的自然人亦会被包括在内;从披露广度来看,《管理办法》基本涵盖了常见的市场主体,即包括了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从披露内容来看,《管理办法》不仅要求对受益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还对受益所有权关系的类型和形成日期进行披露。相比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安排,我国《管理办法》从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都更加彻底和清晰,旨在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合规监管力度。


5、公开信息渠道

除上述渠道外,税务机关还可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以及运用大数据的分析方法,识别、防控税收风险。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 [2023] 43号,以下简称“境外上市规则”)。针对拟在境外上市和已在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应依据境外上市规则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报告、发行人完整股权结构及控制架构框图、法律意见书等。以境外信托的信息披露为例,境外上市规则对境外信托安排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加细化和严格的要求,尤其强调了对信托相关方的信息透明度的要求。根据境外上市规则,境外上市备案报告应当详细说明信托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信托的设立时间、类型及运作方式、信托的期限、各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安排、信托受益人情况。在境外上市规则发布后,证监会对于递交境外备案申请的企业中股权架构涉及境外信托的情况予以了特别关注,重点问询了有关信托的关键安排。



3

未申报纳税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逾期未按规定申报或缴纳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日按未缴税款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对于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纳税资料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不超过二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可提高至二千元至一万元。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将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加强对其未来三个纳税年度的申报审核。此外,涉税违规行为还将对公司及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导致信用等级下降,影响其在金融及其他领域的信用声誉。

因此,未及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这不仅体现在经济负担上,还涉及到信用记录、法律风险等多方面的问题。一旦记录在案,纳税人的信用评分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到个人的贷款申请、出入境等事务。

最严重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拒不遵从税务机关的指令,税务机关将立案稽查、甚至面临刑事风险。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将深入调查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可能会涉及到冻结资产、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一旦确认存在故意逃避纳税的行为,纳税人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处罚。

随着税务机关的监控手段日益完善,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国际税收信息交换,能够更精准地识别和追踪未申报的境外所得。忽视这些合规要求,不仅会导致财务上的直接损失,还可能对个人的长远利益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针对高净值人群的个税征管,已然来临

END

往期推荐阅读

1.2023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建议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2.一文看懂香港本地生和非本地生的区别!

3.英国取消非居籍税收优惠“后果很严重”

4.多家银行宣布“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资产配置该何去何从?



想获得更多信息与支持

请扫描二维码联系我们

Sun-i 服务

Sun-i Family Office专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股权投资、证券投资、艺术品投资、境内外保险配置、房产配置等大类资产配置及保值增值服务;离岸家族信托、境内家族信托、海外家族基金会、境内公益基金会等主动资产保护服务;家族企业税收优化、CRS规划等税务筹划服务;海外身份规划、国际学校挑选、国际名校申请等教育规划服务;医疗保险规划、医疗资源对接等高端医疗服务;全方位、一站式为家族财富的保护与传承、家族成员的教育、工作、医疗等核心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Sun i FamilyOffice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