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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香港法税实务(一)香港公司可以税务“零申报”吗?

王帅锋等 财富管理与传承
2024-09-02


本文共计1359个字,阅读时间大约5分钟

作者:王帅锋 高慧云 曲安琪



最近,我们接到了一位客户朋友的咨询,该客户主要从事跨境电商行业,目前打算在我国香港特区(以下简称“香港”)成立公司进行经营,将生意做遍全球。该客户朋友非常关心香港的税务问题,于是问到“香港是否存在税务上的零申报?假设我的香港公司已经成立,在某年公司的对公账户上没有转入转出记录,是不是就可以零申报了?”

Q1

什么是香港公司的零申报?


香港公司零申报(Nil Return),是指公司在特定的纳税年度内,没有发生任何业务活动,没有产生任何收入,也没有发生任何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项等),因此,在进行年度税务申报时,声称其在该年度内没有任何应税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零申报意味着公司在该年度的税务报表上所有与利润相关的项目均为零。


在香港法律里,并无“零申报”的表述,只有“不活动公司”。从实际操作来看,“零申报”是指在收到税局的利得税申报表后填写“0”。前提是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条例》宣布其为“不活动公司”,并委托香港执业核数师出具“业务不活跃报告”或“无运营审计报告”。然后,将填写“零申报”的税表连同税收作证资料提交给香港税务机关,表示公司没有任何经营活动。


因此,若是香港公司符合零申报的条件,就意味着无须向香港税务机关缴纳利得税。


Q2

香港公司税务零申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香港公司如果想要进行税务“零申报”,需要满足下列八个条件:

第一,未开设银行账户。香港公司未在任何银行开设账户,或即便开设了账户,也没有资金流动和交易记录。

第二,没有进出口记录。通过政府海关及物流公司的记录显示,公司没有进出口活动。

第三,无购销联系。香港公司与本地商户没有任何商品或服务的购销交易。

第四,无业务运营成本。例如,在香港未聘请任何员工;未在香港租赁办公场所;未在香港购置动产(如设备、库存)及不动产(如房产)。

第五,无知识产权使用。香港公司未在香港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公司的专利、商标设计等知识产权资料以获取收益。

第六,无动产收租。香港公司未在香港通过动产(如设备、车辆)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第七,无代销活动。公司未在香港进行任何形式的代销业务。

第八,没有在香港盈利。即公司未在香港产生或获得任何形式的利润或收入。

因此,即使香港公司在某个纳税年度,在对公账户上没有进行资金的转出和转入,也不一定符合“零申报”的条件,需要结合上述条件进行综合判断。


Q3

香港公司如何进行零申报?


香港公司如果满足上述零申报的条件,在每年4月就可以启动零申报的报送。零申报的大致流程如下:

第一步,收到利得税税表。公司一般会在4月左右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

第二步,出具无运营审计报告。根据2023年4月1日香港税务局新政,无论香港公司是否有运营,都需要提供审计报告作为报税佐证材料,因此,香港公司需要委托香港本地持牌会计师提供《无运营审计报告》。

第三步,填写税表。在一个月内完成填写《利得税报税表BIR51(零申报用)》,进行零申报申请。

第四步,提交申报。完成填写后,连同《无运营审计报告》等佐证资料一起,通过邮寄、电子方式或直接交至税务局提交报税表。


因此,并不是在对公账户上无交易记录,就可以进行“零申报”,更不可粗暴地为了“零申报”,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为自身带来难以承受的法税风险。


香港公司零申报的法税风险与合规建议,敬请期待下一期内容!


作者简介

王帅锋  律师

王帅锋律师,税务筹划师,国际反洗钱师,南开大学硕士,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执业领域为财富管理、税务规划、公司合规等。长期从事境内外财富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曾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净值人士提供法税服务。擅长家族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保险金信托方案设计与落地、家族财富风险识别与防范、税务身份识别与规划、海内外投资税务支持、CRS合规规划、金税四期下家企税务风险诊断、合同法税同审、税务日常咨询、家企税务自查协助、税务稽查应对与争议解决、法税培训等。

高慧云  高级顾问

高慧云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税法教授。为多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各类基金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的税务法律服务,为多家家族企业及高净值人士海外投资与离岸业务提供国际税法服务支持,擅长家族企业及家族成员税务身份筹划;投资移民、家族信托的海外税收筹划业务。曾为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提供境内基金、离岸基金投资架构设计税务顾问;为中国企业面向非洲投资提供税务法律顾问。在法律研究方面,合著有《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主编《金融创新业务的税收筹划》等,并经常为《家族企业》、《清华金融评论》、《财智生活》等刊物撰稿。在财富管理法律领域,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如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等。


曲安琪,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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