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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款遗嘱,总有一款适合你

左飞飞律师 飞常说法
2024-08-23

如果聊起遗嘱,就像聊一起一件衣服,成为一种生活常识,会怎么样?
第一款:自书遗嘱(家居服)
自书遗嘱的地位就如家居服,最常用、最简单,但质量要求舒服。

1.自书遗嘱的要点

自书遗嘱仅需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但自书遗嘱看似形式简单,实则要求严格。

首先,立遗嘱人需要能书写,而且遗嘱的文字表述要求清晰。因内容失范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案件不在少数。例如,有的遗嘱对于遗产的分配语焉不详,存在多种解释;有的用词模糊,仅设定了遗产由谁管理使用,未对所有权归属做出明确指定。

其次,遗嘱仅能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在自书遗嘱中,除了不规范的文字表述外,遗嘱内容也会出现问题,如遗嘱人处分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等。最常见的是忽略婚后财产共有,以为自己创立的企业财产(如公司股权),或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如房产),或父母留给自己的遗产(如法定继承的财产)就是自己能完全处分的财产,这是典型的认知错误。

2.自书遗嘱的难点

(1)自书遗嘱是否为亲笔书写易引发争议。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然而,遗嘱起作用时立遗嘱人已经离世,自书遗嘱是否本人“亲笔书写”往往成为继承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也成为自书遗嘱这种私密遗嘱形式的显著弊端。

(2)笔迹鉴定存在不确定性。遗嘱是否为亲笔书写经鉴定就清楚了,这是人们很朴素的认识。实际上,一方面,立遗嘱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没有书写习惯,或遗留的对比样本材料有限;另一方面,鉴定机构对遗嘱的对比样本要求严格,一般需要在立遗嘱时间接近的时间跨度内进行对比分析。有的遗嘱持有人往往消极对待笔迹鉴定,不配合提供合适的对比样本,或是不认可异议人提交的样本,又或是对比检材不足,导致鉴定难以进行。所以,遗嘱持有人应注意留存遗嘱人相关笔迹材料,尤其是与遗嘱时间相近的公文档案材料,避免因比对样本不足而无法进行遗嘱真实性鉴定。

3.《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款:代书遗嘱(职场正装)

代书遗嘱,就如职场正装,需要他人帮你参谋怎么穿。

1.代书遗嘱的要点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书而产生的遗嘱,法律对代书人的要求较高。实践中,因为代书人身份及代书形式要求未满足而导致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形较多。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当具备四个要件:(1)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2)其中一个见证人为代书人,根据遗嘱人口述代写遗嘱全文;(3)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须同时在遗嘱上签名;(4)遗嘱上注明年、月、日。

2.《民法典》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款:打印遗嘱(潮流时装)
打印遗嘱,是紧跟时代的“潮流时装”,有鲜明的细节要求。

1.打印遗嘱的要点

《民法典》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增加了打印遗嘱这一新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是使用电子设备书写电子文档后,通过打印机等设备输出书面文档,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完成签名、见证等程序而订立的遗嘱。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打印遗嘱签名的特殊要求,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均无此项要求。

但现有条款未明确打印遗嘱的制作是否应为立遗嘱人亲自操作打印,打印的整个过程是否需要保留证据,见证人是否需要见证打印全过程,这都有待未来司法实践来揭晓。

2.打印遗嘱的难点

打印遗嘱因遗嘱人亲笔书写的痕迹很少,不排除利害关系人签名伪造遗嘱的可能性。因此,可利用立遗嘱人亲笔签名的信件、书稿,以及在工商、税务、房产机关、法院、公安、银行等留有的签字样本进行对比鉴定,以证明打印遗嘱为立遗嘱人亲笔所签。

3.《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四款:录音录像遗嘱(时尚潮牌)

录音录像遗嘱,需要以先进的电子设备作为媒介记录遗嘱的内容,当属时尚潮牌的代表。

1.录音录像遗嘱的要点

《民法典》适应科技发展,在原继承法录音遗嘱上增加了录像遗嘱的形式。录音录像遗嘱使用现代电子设备将立遗嘱人的声音、肖像记录下来,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曾出现过这类遗嘱形式。

有效的录音录像遗嘱应当具备四个要件:首先,需要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其次,立遗嘱人清晰口述遗嘱的内容;再次,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最后,遗嘱记录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注意遗嘱人和见证人时间、空间的一致性,要求见证人现场见证立遗嘱全过程。

2.《民法典》关于录音录像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五款:口头遗嘱(结婚礼服)
口头遗嘱必须是“结婚礼服”,只在“婚礼现场”这种特定场合才会使用。

1.口头遗嘱的要点

口头遗嘱的使用场景非常特殊,仅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也应当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在危急过后能够以其他五种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如果立完口头遗嘱就去世了,因口头遗嘱只能由见证人口头转述给所有继承人,容易因词不达意、含糊不清、刻意篡改等引发争议。

2.《民法典》关于口头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六款:公证遗嘱(高定时装)

公证遗嘱就如高定时装,需要找专业的服装师量身定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1.公证遗嘱的要点

公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经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在《民法典》之前,我国继承法赋予了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在《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和其他五种遗嘱一样,仅为一种普通的遗嘱形式,遗嘱人可以通过重新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撤回、变更自己的遗嘱。但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以及保管安全等方面仍具有优势,在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案件中,公证遗嘱被认定无效比例最低,其效力较其他类型遗嘱更为稳定。在《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仍然是大多数人的首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律师事务所、遗嘱库为代表的遗嘱专业服务机构日渐增多,社会大众可通过接受咨询、见证、登记、保管等一体化规范服务,保障遗产按立遗嘱人的自主意愿得到妥善管理和顺利分配。

2.《民法典》关于公证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毕生财富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专业和严谨。我们需要严肃认真对待立遗嘱的过程,但是可以轻松面对我们需要立遗嘱这件事。人们对每天的衣着都要求舒适、得体、符合自己的意愿,何不为自己毕生积累的财富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件合适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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