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医疗风险管理:以给病人号脉针灸拔罐配中药的方式,从事非法行医

凤凰中医 2022-04-09

凤凰中医:一个面向全球华人的中医药时事热点类自媒体!

来源丨今日头条@民商法律实务与研究  责编:木木  商务与投稿微信:FHzhongyi

同步丨公众号内容同步刊发在凤凰中医:视频号、微博号、头条号 敬请关注!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男,1951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在x镇x街x路6号1户出租房内非法经营医疗门诊业务。2012年4月25日在出租房内非法行医时被查获,行政处罚人民币210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5年11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又在其出租房内非法行医时,被x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查获,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予以立即取缔,处以人民币7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张贴了取缔非法行医公告;

被处罚后,被告人李某某于2016年2月27日仍然在其出租房内非法行医时,又再次被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查获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并张贴了取缔非法行医公告。被告人李某某将两次行政罚款均已适时上缴。

二.证据

1.物证:查扣的医疗器具、药品等;2.书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3.证人证言:证人赵某某、曹某某、贾某某、陶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勘验、检查笔录:案发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三.被告意见

被告人李某某在庭审中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庭审中所举的全部证据均无异议。

四.被告人供述

李某某于2000年10月份来到x,租住位于x李某甲母亲的房子,租住后开始非法行医。中医给病人号脉、针灸、拔罐、配中药,西医给病人配药、注射液体。中药开处方,让病人自己去药店抓药,自己熬药,有时候也有李某某给熬药,西医没有处方,凭经验给病人配药。李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也因未取得证书被x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两次。被处罚两次后仍在继续给病人看病。


五.证人证言

(一)赵某某证明:赵某某十年前就让李某某看过病,李某某看病有时在赵某某家,有时在李某某家,李某某看完病就配药给我输液。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农历新年后让李某某看过病。

(二)曹某某证明:曹某某一家平时就让李某某看病,李某某看病主要是打针、输液和开药,这些都是李某某自己操作。最近一次是2016年1月14日让李某某看过病,给我输了三天液。

(三)陶某某证明:李某某所开诊所是由陶某某租给李某某的,李某某已租住了十几年,每年收房租时能看到有人在他租住的房子里输液。

(四)贾某某证明:2016年2月份,李某某给贾某某的母亲看过病,李某某自己配药扎针输液,大概11时许,看见当地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李某某家检查工作。当时在李某某家还有一个人在输液。

六.庭审意见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行医罪罪名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意见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能够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应酌情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某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正确,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某量刑方面的建议,本院予以采纳。


七.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延伸阅读


· 医疗风险管理:开设养生馆提供保健服务,非法从事针灸等诊疗活动
· 针刺拔罐属于医疗行为,养生保健店做的话为非法行医
· “三无医生”针灸致患者死亡,非法行医被判刑十二年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声声发问,引人深思:人家明明能治好病,非说人家非法行医!!!
· 论“非法行医”的可笑!


让中医药服务全社会

  

↙ 阅读原文 了解凤凰丨关注留言,请点  在看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