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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角度看京东刘强东148亿慈善捐赠

张铭蕾 新财道财富管理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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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日,京东在美股公告,京东董事会主席兼CEO刘强东将向第三方基金会捐赠62376643股B类普通股用于其长期关注的教育、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本文将从税务角度深度解析此举对其及其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


2月2日,虎年正月初二,京东(NASDAQ:JD/09618.KH)在美公告称,其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下称“该企业家”)将向第三方基金会捐赠62376643股B类普通股用于慈善目的。

依据该公司2月1日收盘价75.08美元,此次捐赠股票价值超过23.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8亿元。
 
据京东介绍,此次捐赠将主要用于该企业家长期关注的教育、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这已不是该企业家首次做出慈善之举,早在2003年公司创业初期只有38名员工时,该企业家就带领员工在山西静乐县资助了38个孩子读书。

此后,2017年2月该企业家向江苏省宿迁市捐赠超过1亿元,2017年6月向中国人民大学捐款3亿元,2018年4月向清华大学捐赠2亿元。
 
这样的善举体现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反哺社会,扶贫助困实现共同富裕,也为公司及个人带来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但是提到企业家做慈善,总会有人联想到避税,说这些人是为了避税才做慈善,是为了实现名利双收等等诛心之论。
 
事实真是如此么?此次捐赠对该企业家究竟有什么影响呢?本文从税务的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1




这笔钱能否为该企业家带来税收利益?


税收利益相对于避税具有积极含义,是指基于国家政策可以享受到税收上的优待。企业或个人相应国家的政策号召做出公益性捐赠可以享受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就一种典型的税收利益。那么该企业家本次捐赠能否获得税收利益?

1. 捐给谁?

根据公告原文“...he will donate 62,376,643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of the Company to a third-party foundation for charitable purposes.”并未透露是向境内机构或境外机构捐赠,之前也有国内电商巨头创始人宣布捐赠股票时选择新加坡作为慈善基金设立地的先例。
 
如果是设立在境内,可能是基金会形式也可能是信托形式,这两种形式都在原文中“foundation”可指的范围内,其中基金会形式中又分为公募基金会,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或私募基金会,比如曹德旺的河仁慈善基金会。
 
2. 向境内慈善基金会进行捐赠能取得哪些税收利益?
 
设立在境外可讨论的情形范围太广,本文仅就选择向设立在境内的具有抵免资格的基金会做捐赠进行分析。为方便叙述,以下的“基金会”“慈善基金会”均指具有抵免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关于捐赠股权可享受的税收利益详述如下。
 
企业捐
如果捐赠方为企业,可以享受不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扣除,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并以此确定捐赠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这是一个解决了企业捐赠股权税收枷锁的创举,之前在曹德旺想要捐赠福耀玻璃股票时就面临视同出售的巨额税负,因为所得=收入-成本,那规定了收入=成本那不就是0所得,无须交纳所得税。
 
个人捐
如果捐赠方为个人,可以享受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扣除。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还可以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的相关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不得超过扣除限额。 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各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此外,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如果为捐赠股权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的财产原值确定。

3. 两个例子
以上规定读起来可能很抽象,可以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1
假设母公司捐赠的子公司股权市值为2亿,取得子公司股权的历史成本为100万。进行股权捐赠视同出售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依照规定股权转让收入额=历史成本=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额-历史成本=0,母公司应缴所得税为0。

进行抵扣时,确定捐赠额为100万,可在母公司当年利润总额12%的范围内扣除,按25%税率计算,母公司可少交25万元企业所得税,这就是通过慈善行为获得的税收利益。
 
案例2
假设张三拟捐赠的公司股权市值为2亿,取得股权历史成本为100万。进行抵扣时,确定捐赠额为100万,张三当年综合所得为1元,经营所得200万,股息红利所得200万,先从经营所得中扣除30%,扣除60万,按35%税率计算,少交21万,在从股息红利中扣除,可以扣除40万,按20%税率计算,少交8万。总体上,获得税收利益29万元。
 
朋友你只看到他们在捐赠中分别获得了25万和29万的税收利益,他们失去的可是2个亿啊!相当于买劳斯莱斯送5元代金券,不用太羡慕。
 

2




这六千多万股应该怎么捐?


这个问题的答案比上面的例子复杂很多,首先捐赠的62,376,643股B类普通股,并非该企业家个人持有,而是通过信托持有。
 
在该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该企业家已将该其持有的全部B类普通股装入信托。具体结构是,该企业家通过信托持有设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Max Smart Limited公司,并担任该公司唯一的董事,享有该公司的全部利益,再通过Max Smart Limited持有上市主体的股权,该企业家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凭经验判断,该信托应该是VISTA信托——一种BVI独有的限制受托人干预受托公司的管理并允许委托人保留公司控制权的信托,这与招股说明书中将该企业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吻合。


Vista信托模型

 

1. 以哪个主体向境内基金会做出捐赠?

从上图可以看出,捐赠股票的主体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通过境外主体Max Smart Limited公司进行捐赠,另一个是以该企业家自己本人身份捐赠。
 
前者相对简单,受赠的第三方基金会开立沪港通或者深港通证券账户用以接收上市公司的A类普通股;后者同样需要开设证券账户,复杂在需要先将Max Smart Limited持有的股票1元转让或赠与给该企业家,再由其将股票赠与基金会。该企业家零成本取得股票后,需要与境内税务部门沟通,取得的股票只是从间接持有变为直接持有,未产生收入。
 
两者实际上的区别在于,就捐赠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或企业所得税的抵扣。
 
Max Smart Limited捐
Max Smart Limited为注册地在BVI的公司,属于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也未有源自中国境内的所得,尚不存在向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自然无法享受慈善捐赠的税收抵扣。
 
个人捐
那该企业家个人有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么?有人会马上想到早在2015年5月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薪酬计划:在10年内,该企业家每年领1元年薪。

这样好像就不用交个税了,其实这只是薪酬计划的一面,另一面是该企业家获得在未来10年购买2600万股公司A类普通股的期权,行权价格为16.7美元每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在行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后,个人转让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税款。(另外其通过信托控制的Max Smart Limited曾在2017、2018年进行过减持,可能被触发个人所得税法的一般反避税规则,被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调整。)

所以,如果行权时该企业家还是中国税务居民,则有义务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虽然存在获得慈善捐赠税收利益的空间,但这个税收利益其实微乎其微,上文提到过可对捐赠额进行扣除,捐赠额是以取得股权的历史成本确定,该企业家在搭建VIE架构取得开曼公司股权的对价几乎为零,即便以其当年对公司的出资计算,相对于未来行权时可能产生的几十亿应纳税所得额也是九牛一毛、杯水车薪,真的是相当于买劳斯莱斯送5元代金券。
 

3




在中国法体系下,能否为博取名利虚假捐赠?


又有聪明人提出了,那企业家肯定是把股票捐给自己设立的慈善基金会,用慈善基金会卖股票不交税,日后这笔钱再回流到企业家的家族,像西方富豪一样假仁假义。
 
确实,符合条件的慈善基金会有所得税免税资格,在出售股票时取得的收入不交所得税,但是这笔资产已经无法再为捐赠人创造任何经济利益了。中国对基金会的监管十分严格,西方玩的那一套我们早已有了对策。
 
《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早已对一些假慈善的手段进行了规制。
 
手段1. 成立个基金会装装样子,不做实际支出?

很困难
▪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 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手段2. 通过关联交易、投资亲友项目掏空基金会?

胆子很大啊
▪ 慈善组织应当为投资活动建立专项档案,完整保存投资的决策、执行、管理等资料。专项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
▪ 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取消免税优惠资格,并从发生取消资格时间的当年起对税款予以追缴。
▪ 基金会理事、监事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应当退还非法占用的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手段3. 把亲戚朋友安排进去领高额工资?

想的挺美
▪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手段4. 把奢华生活开支算在基金会账上?

净想美事呢
▪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 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手段5. 用基金会的钱对自己的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借给自己的关联方?

使不得啊
▪ 慈善组织不得进行以下投资活动: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等投资活动。
 
手段6. 注销掉基金会把钱收回来?

别做梦了
▪ 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其实慈善能带来的的税收或其他经济利益只能作为小红花一样奖励,为经济利益而做慈善纯属丢了西瓜拣芝麻。

慈善的终极价值的是给家族子孙后代留下社会资本和精神力量的传承,让子孙后代认识到真实的世界,培育负责任敢担当的接班人,削弱巨额财富带来的负能量。


4




是否影响该企业家对京东的控制权?

根据京东最新公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该企业家个人持有约4.34亿股,其中A类普通股约1300万股,B类普通股约4.22亿股(通过Max Smart Limited持有),占总股本的13.9%,为第二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为腾讯(通过黄河投资持有,21年12月减持后变成第三大股东),第三为零售巨头沃尔玛,第四则是公司管理层的持股平台(Fortune Rising Holding Limited)。

该企业家本人以13.9%的股本享有了76.9%的投票权。这是因为公司在上市时采用AB股结构,虽然A类和B类股均对全部事项享有投票权,但是B类股每股享有20票表决权,A类股则是一股一票。

B类股票由该企业家和管理层持有,在B类股被转让给非关联方时,立即自动1:1转换为A类股。

这样的结构保证了即使其即捐出6千多万股,也能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后做慈善捐赠的空间还有很大。


京东2020年年报显示的管理层和主要股东情况

截取自美国证监会EDGAR数据库


本次捐赠完成后,考虑到腾讯减持的影响,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投票权比例变动如下表,该企业家通过Max Smart Limited仍享有69.2%的投票权,仍遥遥领先沃尔玛,享有绝对控制权,而接受捐赠的第三方基金会将享有0.6%的投票权。

根据公开信息估算可能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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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中孔子谈慈善的故事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

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这是对人性的洞察,做善事的人获得奖励,是对更多人做善事的鼓励,如果我们只赞许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方式做慈善,那么慈善将成为少数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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