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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小妈妈”竟成网红!直播平台用“少女妈妈怀孕”引流是否担责?| 律新社观察

2018-04-03 律新社


律新社|张江蔚


80后还在找对象,00后就开始直播自己怀孕的视频了。


这两天,央视曝光直播平台乱象,“未成年少女怀孕直播并炫耀”引发了公众高度关注。据调查,在快手等视频直播平台,充斥着14—17岁的未成年少女或怀孕或生子的直播现象,这些未成年宝妈以此为荣,大肆炫耀,并拥有众多粉丝。



而平台为了流量点击和话题热度,频频将此类视频推上热门博取关注。


这些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禁忌,如今通过直播平台,竟被轻易打破!这些未成年人的做法是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作为幕后推手的平台,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律新社就此邀请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理事、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顾薛磊,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姗姗,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以及山西弈锋诚律所律师李静,听听长期关注未成年权益保护的学者专家如何看看待话题背后隐藏的风险。

 

扎心!14岁女孩为钱直播炫耀怀孕


十四岁,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然而有的小女孩,却已经当妈了!快手APP上,一段14岁少女挺着大肚子的视频着实火了一把。



从事儿童维权工作的山西弈锋诚律所律师李静看到这样信息后,感到非常痛心。她告诉律新社,此类事件的发生,最大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妈妈”和她们生下的“孩子”。未成年人怀孕,是一个极其敏感且违反公序良俗的现象,牵扯到道德、伦理、法律等众多问题。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姗姗表示,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单就未成年人“秀怀孕、秀孩子”的直播内容,并未做出明令禁止的规定,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视频、直播可以披着“不违法的外衣”大行其道。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尽管没有专门法律来规制直播平台的服务内容,但国家网信办等职能部门通过部门规章对直播平台的规范进行了倡导性的规制。



直播平台“有意识”地通过“未成年妈妈”、“少女妈妈怀孕”进行推荐,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和低俗趣味,明显违反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上述规定,容易造成用户的误导,给社会秩序造成混乱。“单就14岁少女怀孕这件事来看,其背后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值得去深究。”


田相夏补充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男方已满十六周岁,明知而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无论是以金钱、感情、或是欺骗等手段,只要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一律视为犯强奸罪,且从重处罚。视频中的未婚怀孕少女,虽无法得知她怀孕时的具体情况,但其在怀孕时存在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过分!平台智能推荐是幕后推手


“网络媒体对于未成年人的宣传监管时一定要更加严格。”上海未成年人法研究会理事、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顾薛磊在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他表示,网络媒体的发展不能仅以言论宣传自由为原则来考量,不能仅以经济利益来考量,而是要主动地承担起社会责任, 针对目前网络短视频及直播的“野蛮生长”状况,加紧立法应当首当其冲。



张姗姗律师表示:“首先,要对用户上传的短视频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其次针对点击量比较高,人气比较火的直播,一定要安排工作人员实时监控,一出现不良信息,就应及时关闭其直播间,情形恶劣者,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直播网站加强自律,对直播人员设置准入性门槛,禁止未成年人直播,严格查处直播有害内容的主播,这也是保障直播平台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拿什么拯救你?怀孕的花季少女


田相夏告诉律新社, 14周岁少女怀孕且进行直播的乱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法治宣传仍不能放松,普法宣传仍然重任在肩。他呼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尽快出台,用法律引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这些怀孕生子的未成年少女,由于自身心智还未成熟,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拿什么拯救这些“小妈妈”?针对保护的具体措施,顾薛磊谈到:


第一,出现这种情况是监护人的失责,由于监护人的教育不到位并且监管缺失,放任未成年人出现这种状况。故应对监护人进行惩处,情形严重的可撤销其监护权。


第二,应建立报告义务制度,家长、学校的老师,相关医院的医生,发现此类状况后应及时报警,并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以防止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


第三,在追究监护人责任,剥夺其监护权的情况下,需要建立起完备的未成年人救护制度,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与健康。应建立未成年人福利院,专门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并辅以心理救助,医疗卫生等配套措施。全面救助未成年妈妈以及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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