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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调解手记 | 这是一块不可或缺的“放大镜”

2017-02-11 李东华 沈洋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前言

今天为新春特刊的最后一期,女律师调解手记栏目请来了政法记者李东华记者和性别研究博士沈洋老师来谈谈他们对调解的看法。


李记者一直是个关心民生特别是涉及民生法律问题的记者,而沈老师也是一个很有社会责任心,致力于中国社会特别是女性问题的研究。今年李律师会和沈老师一起对离婚后女性做一些研究,期待大家的参与哦!



这是一块不可或缺的“放大镜”

文/ 李东华 政法记者

  

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法律程序,可见调解在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性。做为一名政法记者,近十年里介入报道过数十起离婚案件。一个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民庭的法官就曾半开玩笑的对我说过:如果离婚案件中,少了“案前调解”,那全国的离婚率至少还要上涨5个百分点,以上。这看似一句玩笑话,但侧面却告诉了我们,“调解”在离婚案件中成功的救回了无数的家庭。

浦东法院拍摄有一部婚姻教育短片,短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后因夫妻俩人各自的工作生活原因产生矛盾,导致要起诉离婚。短片站在6岁儿子的角度去看感受父母的变化,讲述自己的所思所想,最终经法院法官的介入调解,儿子的独白,成功挽回了这段婚姻。这个短片是浦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要求必看的资料片。据称,有不少的夫妻在看完短片后,就主动的撤消了离婚诉讼,或一方做出让步。

在我看来,离婚案件中的调解,其实最核心的意义在于了解双方是否真的不在存在感情,是否真的要分开。而调解法官就是一个“放大镜”,从两方看似破裂的夫妻生活中把还隐藏着的“情”找出来,从而引起两方的共鸣,找寻出平衡点。

在记者近几年的采访过程中发现,许多的离婚案件中“社交软件”都扮演着“杀手”的角色。一方发现另一方移情出轨,“毁约”了,被伤害的一方从而提出离婚。这其实只是一方在想惩罚另一方,只是代价大了些。

生活就是一本百科书,夫妻俩都在读,为了生活得幸福,我们要时刻发现问题、迎接挑战、解决问题,才有幸福感、成就感。抛弃或逃避不是解决的最好办法,尤其是借离婚惩罚对方。


中国式离婚中的调解

文/ 沈洋 性别研究博士 交大助教

  

与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离婚程序简单很多。


在英国离婚需要有充足的理由,比如另一方通奸(adultery)、有家暴等不合理行为,或者分居超过五年以上。“夫妻感情不合”是无法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的。 


在美国,如果夫妻已有孩子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法庭审理才可获得最终离婚判决。离婚过程更加耗时。

但是增加离婚难度的好处之一,就是为了保证离婚更可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非一时之气。此外,这也杜绝了出于某些目的“假离婚”的可能性。


而在中国,调解离婚所需要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很低,也促成了离婚为买二套房这种啼笑皆非的行为。

与起诉离婚相比,调解是金钱和时间成本相对更低的一种离婚程序。比起起诉离婚,调解更加普遍。但有些人为了能够快速离婚,选择调解离婚,放弃了对于经济权益的争取。

无论在中国和美国,女方都是更可能提出离婚的一方,但这并不代表女性在婚姻方面有更高的自主性与决定权。也有可能是女性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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