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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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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专论】

新时代的中国县域法治发展 

公丕祥(1)

【社会发展与法律多元】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民事责任 

杨立新(98)

民法典绿色原则: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展开 

侯国跃;刘玖林(108)

法律行为的非有效及相关概念的体系化难点

——以澳门现行法之规则为起点 

唐晓晴;王星(119)

【新时代思想理论研究】


1.新时代的中国县域法治发展


作者: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国际法律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


内容提要:在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县域法治不仅在区域法治体系而且在国家法治发展进程中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构成了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性环节。县域法治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家法治体系的效能,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总体格局。在当代中国国家政权体系中,县级政权构成了国家政权结构的基本单元和基础,县域政治是整个国家政治运作的基层枢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进程中,无论是县域国家权力机关制度建设,还是县域政府治理变革,抑或县域法治社会的成长,都充分展示了新时代中国县域法治发展的蓬勃生机和活力。党的十九大对推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县域基层的具体实践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法治中国进程中的县域法治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中国;县域法治;县域治理


【社会发展与法律多元】


2.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民事责任


作者:杨立新(天津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是其在自己提供的为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服务的平台上,经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活动的混业经营模式。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自营业务中,其身份地位是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而不属于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自营商品销售业务或者自营服务提供业务造成消费者损害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产品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在自营服务提供业务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服务合同给付行为性质的不同而承担不同的责任。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销售者;服务者;产品责任;违约责任


3.民法典绿色原则: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展开


作者:侯国跃;刘玖林(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内容提要:绿色原则析出为民法基本原则,不仅将调整范围从人与人之间延伸至人与自然之间,而且实现了绿色发展从理念到制度的飞跃。为实现法的安定性以及法的现实化,避免绿色原则沦为“空中楼阁”,在民法典分编编纂过程中,宜将绿色原则浸润至相应法律制度。就民法典物权编而言,宜完善我国相邻关系制度,扩大相邻范围,将环境保护相邻权嵌入该制度。为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宜在物权编构建“公众共用物”制度,将环境容量使用权纳入至物权体系。就民法典合同编而言,基于排污权交易合同当事人与合同生效时间的特殊性,以及为刺激环境保护由被动转向主动、由负担转向增益,宜将排污权交易合同有名化为一类单独的合同类型。考虑到传统契约附随义务理论基础仅限于诚实信用原则,未觉察到环境保护的必要,在绿色原则演替为民法基本原则之际,宜将该原则纳入附随义务体系,令契约当事人承担保护环境的附随义务。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而言,基于生态系统本身的美学价值与生态价值,宜构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为给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提供制度补给,彰显法典的形式逻辑体系性,宜将环境权纳入民事权益范畴。


关键词:绿色原则;法的安定性;法的现实化;公众共用物;生态损害赔偿


4.法律行为的非有效及相关概念的体系化难点

——以澳门现行法之规则为起点


作者:唐晓晴;王星(澳门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非有效”一词用来表示法律行为不发生预定效力的状态,然而它并不是一个被广泛认同的术语。实际上,关于效力的术语在罗马法当中就没有什么章法,《德国民法典》也并没有完成效力否定的体系化工作。相关术语在学理解释和法律移植过程中,又随着时间而不断演化,生出了更多疑窦。可见,效力否定术语难以体系化的现象,只能在术语的使用中逐渐积累共识,再加以解决。因为这种混乱的形成,本就是历史的结果,是文化的结果,而不是始发的预先安排。


关键词:法律行为非有效;无效;可撤销;体系化

《求是学刊》是黑龙江大学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创刊于1974年,前身为《黑龙江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改名为《求是学刊》(双月刊),并公开发行。《求是学刊》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来源期刊;系第三届全国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第二届全国双十佳社科学报,第三届全国双十佳社科学报,第四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学报;第一届北方优秀期刊,第二届北方优秀期刊,第三届北方十佳期刊;荣获黑龙江省精品期刊奖,第二届黑龙江省出版奖,首届黑龙江省出版奖优秀期刊奖;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教育部首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工程,教育部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刊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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